植物名字的故事

978-7-115-31137-5
作者: 刘夙
译者:
编辑: 毕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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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以轻松幽默的方式讲述了你不知道的植物名字的故事,用清新雅致的文学色彩,钩沉植物背后的人文背景,以及植物学名中隐含的各种趣味知识。书中配置的图片典雅优美,以直观的方式展现了植物的多样性,可以启发读者热爱自然、关心自然的意识。

图书摘要

科学新悦读文丛

植物名字的故事
刘夙 著
人民邮电出版社

北京

图书在版编目(CIP)数据

植物名字的故事/刘夙著.--北京:人民邮电出版社,2013.5

(科学新悦读文丛)

ISBN 978-7-115-31137-5

Ⅰ.①植… Ⅱ.①刘… Ⅲ.①植物——普及读物 Ⅳ.①Q94-49

中国版本图书馆CIP数据核字(2013)第047751号

内容提要

这是一本难得一见的植物书。

新锐科普作家、中科院植物所博士刘夙,以轻松幽默的方式钩沉鲜为人知的有关植物名字的故事,用清新雅致的文笔讲述植物的人文背景,以及植物名字中隐含的各种趣味知识,向读者展示了一个郁郁芊芊、平易近人的植物世界。

本书简洁清爽的装帧设计,优美凝练的文字表达,真切动人的背景故事,在陶冶科学素养的同时,想必也能激发您的人文情怀。

科学新悦读文丛

植物名字的故事

◆著 刘夙

责任编辑 毕颖

◆人民邮电出版社出版发行  北京市崇文区夕照寺街14号

邮编 100061  电子邮件 315@ptpress.com.cn

网址 http://www.ptpress.com.cn

北京天宇星印刷厂印刷

◆开本:880×1230 1/32

印张:7.375  2013年5月第1版

字数:155千字  2013年5月北京第1次印刷

ISBN 978-7-115-31137-5

定价:29.00元

读者服务热线:(010)67132692 印装质量热线:(010)67129223

反盗版热线:(010)67171154

引言

理解草木之名

一点也不夸张地说,人类之所以贵为万物灵长,就是因为他们会起名字。

东汉有个大学问家叫许慎,他编了一本书叫《说文解字》,是中国最早的字典。这部巨著有一点让我很不满意——里面竟然没有收我的姓氏“刘(劉)”字。后人对此有不同的解释,有人说是避讳,有人说是写成了另一个字,但不管怎样,反正是没有收这个字。

不过,我个人的一点不满,当然不能掩盖这部书在揭示汉字字源上的重大成就。比如“名”这个字,上面是个“夕”,下面是个“口”。“夕”的本义是傍晚,那么名字和傍晚又有什么关系呢?许慎为我们揭开了其中的奥秘:“夕者,冥也。冥不相见,故从口自名。”这意思是说,白天人们彼此能够看见,所以不需要称呼自己的名字也能让人知道你是谁;可是到了太阳落山之后,彼此就看不见了,要想让别人知道你是谁,就只能从嘴里喊出自己的名字。所以,“名”就是在“夕”阳落山后从“口”中说出的东西。

当我们从认知科学的高度审视人类和其他动物的不同时,“名”这个汉字体现的造字智慧,便更让人佩服不已。假定人类和其他所有动物一起进行一场智力竞赛,第一关是“推理”测试——如果A大于B,B大于C,那么A和C的关系如何?那么,光在这一关,比鱼类低级的所有动物就会统统被淘汰出局。

第二关则是“自我意识”测试,就是看能不能认出镜子中的形象是自己。看起来这也是很简单的任务,然而能够通过这一关的选手,除了人类之外,只剩猩猩、黑猩猩、大猩猩、海豚、亚洲象和喜鹊了。

现在,关键的第三关来了:你是否能够把你意识里的世界分解成一个个的概念,并用语言表述出来?这一回,只有人类,以及受过人类训练的几只黑猩猩、大猩猩通过了测试。而当裁判再问:你能够随时随地、随心所欲地使用语言吗?那几只被人类教会了“符号语言”的类人猿便也败下阵来。最终,靠着卓越的语言能力——能够自由、随意地运用语词表达心中各种概念的能力——人类,夺得了这场动物智力竞赛的冠军。

所以,不要小瞧我们起名字的本领。哪怕是我们随口管一个人叫“高个儿”,管另一个人叫“胖子”,我们都是在动用所有动物智力中最高级的技能——用语言表达概念。这个能够令我们多少感到骄傲的事实,就隐含在“名”这个字“从夕,从口”的字形里。

可是,当我们放眼打量大千世界的时候,实在不能不叹息:这世界实在太复杂了,能够被起名字的事物实在是太多了!难怪在任何一本通用词典里,数目最多的词语总是名词——就是用来表达事物名称的词。

我手头有一本《现代汉语词典》第6版。我随手一翻,翻到了第245页。这一页上共有44个词条(从“大赛”到“大团圆”),其中标为“名词”的就有28个,足足占到了六成多。在这28个名词中,又有不少是指称具体的、非抽象的事物,比如“大嫂”是“大哥的妻子”,或用来“尊称年纪跟自己相仿的已婚妇女”;“大少爷”是“指好逸恶劳、挥霍浪费的青年男子”;“大暑”是“二十四节气之一”;“大提琴”是“提琴的一种”;“大头菜”是一种“二年生草本植物,根主要供腌制食用”。

然而,这本收录了洋洋近7万个条目的《现代汉语词典》第6版,仍然没有穷尽我们日常生活中一切指称常见事物的名词,比如,现在的很多箱包和衣服上都有“魔术贴”,一面是坚硬的钩状物,一面是柔软的毛绒,两面按在一起,就可以牢牢粘住。我们从医院或药店买的药片、胶囊,很多是装在透明塑料板上面一个一个的凹槽里的,这种带有水泡状凹槽的塑料板的大名叫做“泡罩”。可是我翻遍《现代汉语词典》,既没有找到这两个词,也没有找到指称这两种我们司空见惯的事物的其他名词。

日常生活中的事物已经如此丰富多彩,可是比起大自然本身的多样性来,那又是小巫见大巫。就拿生物来说吧,现在,科学家已经为将近200万种生物命了名;据估计,地球上现在还生存的生物至少有2000万种;如果算上在几十亿年的历史长河中已经灭绝的生物,那么地球上曾经存在过和仍然存在的生物的数目将超过1亿种!

在形形色色的生物中,有一类低调的生物叫做“植物”。按照今天科学界的定义,植物是指能够通过叶绿素来进行光合作用、自己制造养分的生物(当然啰,这只是一个简化的定义。如果你问我菟丝子这种不含叶绿素、不能进行光合作用的怪物是不是植物,我当然也会说“是”)。植物可以分为绿藻、苔藓植物、石松植物、蕨类植物和种子植物5大类,其中以能够结出种子的种子植物数目最多,全世界有20多万种。

尽管这个数目远远比不上全世界昆虫的数目(据估计有1000万种,占所有现存生物种类的一半),但也已经相当可观了。按照已经在2004年全部出版完毕的《中国植物志》所述,中国有种子植物将近3万种,是世界上种子植物种类最丰富的国家之一。即使在我居住的面积只有1.68万平方千米的北京市,野生的种子植物也多达1700余种——把它们的名字列成表打印出来,需要好几十页纸。

我们都有这样的感受,也许一些名字对我们来说只是名字,但另一些名字却承载了更多的信息,也许它能让我们产生喜怒哀乐的情绪,也许它能勾起一段遥远的记忆。很多时候,简简单单一个名字,就能让我们浮想联翩,久久不能自已。

比如说,“桧”就是这样一个承载了丰富意思的名字。它最早的时候只是指一种树木,就是今天我们叫做“桧(guì)柏”或“圆柏”的常见园林和绿化树种。在春秋时代,“桧”也是位于今天的河南省境内的一个诸侯国“郐”(kuài)国的别名。有人怀疑这个国名正是来自那里的山上生长的茂密桧柏树。《诗经》中有“十五国风”,其中就有“桧风”,虽然只收录了4首诗,却足以使小小的桧国和秦、晋(唐)、卫、郑这样的大国并列了。《左传》记载,吴国的季札曾经在鲁国观看以《诗经》为歌词的乐舞,他对各诸侯国的乐曲都发表了意见,可是从桧国的乐舞开始,却不再评论了。从此,汉语中就多了一个成语叫“自桧(郐)以下”,意思是由此开始的人或事物的水平就不足以让人再高看了。

也许这样一个带有贬义的成语,注定了“桧”这个字作为名字使用时会有更多的磨难。北宋末年,一位名叫秦敏学的小官僚按照当时流行的五行命名法,给自己的儿子起了这个带木字旁的名字“桧”。谁也想不到,这位秦桧(huì)先生后来竟然成了南宋大臣,而且不幸的是,还是一位因卖国求荣、害死爱国将领岳飞而遗臭万年的奸臣。从此,“桧”这个名字就再也洗不脱身上的晦气了——清代有一位叫秦大士的状元,在拜谒杭州岳王庙时,就留下了“人从宋后羞名桧,我到坟前愧姓秦”的名句。

巧合的是,在德国人中,阿道夫(Adolf)这个名字遭到了同样的冷遇。Adolf来自古德语Athalwolf一词,意思是“高贵的狼”。在19世纪和20世纪上半叶,阿道夫是德国男性中一个非常常见的名字。在植物分类学史上鼎鼎有名的阿道夫·恩格勒(Adolf Engler)就叫这个名字。然而,一切都因为一个叫阿道夫·希特勒的人改变了——他创建了第三帝国,发动了第二次世界大战,制造了惨绝人寰的大屠杀,把德国以至世界都带入了灾难之中。当1945年希特勒自杀、二战结束之后,再也没有几个德国人愿意给男孩子取名阿道夫了。不过,这个和邪恶的法西斯主义永远联系在一起的名字,直到今天仍然以变体“阿迪”(Adi)频繁出现在所有爱好体育的人们面前——德国著名的运动用品公司“阿迪达斯”(Adidas),就是以其创始人阿道夫·达斯勒(Adolf Dassler)的名字命名的。

同样,有些植物的名字,也蕴含了丰富的文化信息。在中国文化里面,有很多植物的名字从先秦时代就频繁出现在各种典籍文献中,在这些名字之中积累的人文知识,也便如滚雪球一样越积越多。

就拿桃子来说吧,古代中国人很早就开始种植这种水果了。现在学界公认,桃树就是在中国得到驯化的。《诗经·周南·桃夭》的第一句就是“桃之夭夭”,本意是说桃花开得十分繁茂,后人却取了“桃”的谐音,把这句诗变成了“逃之夭夭”,意思也变为调侃人逃得远了。

“桃花源”也是和桃有关的著名典故,典出东晋文学家陶渊明的《桃花源记》。在这篇脍炙人口的文章中,陶渊明描述了一个与世隔绝、安详宁静的田园世界,从此人们就管自己心目中的理想世界叫做“世外桃源”了。

在《韩非子·说难》中则记载了弥子瑕分桃的故事。传说春秋时的卫灵公喜好男色,宠爱一个叫弥子瑕的人。有一天,二人同游果园,弥子瑕摘了一个桃子吃,觉得味道甘美,就把吃了几口的桃子递给卫灵公吃,给卫灵公留下了深刻的记忆。后来“分桃”就成为指代男同性恋的著名典故了。

杏和桃是亲缘关系很近的水果,和杏有关的典故也不少。比如唐代诗人杜牧写过一首有名的七言绝句《清明》,后两句是“借问酒家何处有,牧童遥指杏花村”,“杏花村”因此成了酒家的代称。今天最有名的“杏花村”,自然是汾酒的产地——山西汾阳杏花村了。

东晋道士葛洪曾著有《神仙传》,书中记载了三国时吴国神医董奉的事迹。传说董奉隐居山林,每天为人治病,分文不取,只有一个条件:如果是重病患者被治愈,要在山上种杏树五棵;病不重的患者被治愈,则种一棵。这样过了几年,山上的杏树已经多达十万多棵,成了一片郁郁葱葱的林子。自此以后,“杏林”就成了医学界的美称。

如果说桃和杏这样的植物虽然有着许多相关的典故,但其名字本身比较普通,那么“远志”这样的名字,看一眼便觉得文化气息扑面而来了。远志是一种柔弱的小草,它的一个别名正是“小草”,但这样的一种小植物却被古人认为具有“益智强志”的威武药效,所以有了“远志”这个雄壮的大名。《世说新语》记载,东晋的谢安本来打算隐居不仕,可是奈不住朝廷几次征召,只好出来做了大将军桓温的手下。有一天,有人送给桓温几种草药,其中就有远志。桓温故意问谢安:“这种药又叫‘小草’,为什么会有两个名字呢?”谢安知道他是在揶揄自己,迟迟不作答。一边的郝隆嘴快,回答道:“在山里的时候是远志,出山就是小草了呗。”于是谢安面有愧色。不过,后来谢安指挥东晋军队在“淝水之战”中以少胜多,打败了前秦的进攻。这么看来,谢安出来做官,才真真正正是“远志”呢。

然而,中文植物名(或者更严格地说是汉语植物名)也不过是世界上所有植物名称中的一小部分。其他语言中也有大量的植物名称,它们也都承载着大量的文化信息。这么多的植物名称固然是人类文化的宝库,却也给彼此的交流带来了很大困难。

比如马铃薯是原产南美洲的重要粮食作物。在汉语中,我们除了这个正式的名称外,习惯用“土豆”作为其通称。此外,在不同的地方,它还有洋芋、洋山芋、山药蛋、地蛋、薯仔等名字,而《中国植物志》中又管它叫“阳芋”。在别的语言中,马铃薯又被叫做potato(英语)、pomme de terre(法语)、Kartoffel(德语)、práta(爱尔兰语)、картофель(俄语)、ジャガイモ(日语)、감자(朝鲜语)……这么多名字,指的都是同一种植物,这就是“同物异名”现象。

说到植物的同物异名,不妨在上述那个老生常谈的例子之外,再举一件我亲身经历的事情。2012年7月,我从友人那里得知,新疆有一种叫做“雪菊”的植物,据说只生长在天山山脉的高海拔地区,是新疆特有的和雪莲齐名的珍贵野生植物。把它的花摘下来泡茶喝,据说可以调节三高、减肥养颜云云。起初我还真以为是什么稀有濒危植物,当我在网上看到雪菊的照片之后,差点儿从椅子上跌倒——这不过就是原产北美大陆、作为观赏植物引种到中国的“两色金鸡菊”而已,在中国很多城市都有栽培。怎么它到了新疆,就被吹捧成“稀有高寒植物”“天山雪菊”了呢?

进一步的了解,更使我义愤填膺。从2010年起,新疆当地开始炒作这种植物,很多农民便大量种植。然而到2012年,“雪菊”的炒作崩盘,价格一落千丈,很多农民收获的“雪菊”都卖不出去,损失惨重。这无疑是“同物异名”现象导致的一场悲剧——如果奸商们没有取“雪菊”这样一个不见经传的诱惑性名字,进而在其上编织“稀有高寒”的美丽谎言,如果人们都知道这种花叫做“两色金鸡菊”,它的英文名字是tickseed,那么这场炒作也就不太可能发生了。

其实,哪怕是去一趟超市,我们也能看到被称作“蛇果”的苹果、称作“奇异果”的猕猴桃、称作“提子”的葡萄、称作“车厘子”的樱桃、称作“碧根果”的美国山核桃。当有些人一本正经地分辩说“提子不是葡萄”的时候,我们便再次看到给熟悉的事物另起陌生的名字所造成的巨大威力。

除了同物异名,自然还有同名异物。菩提树是佛教中的圣树,传说佛教创始人释迦牟尼曾在印度一棵菩提树下打坐七七四十九天,终于大彻大悟。然而,这种圣树是热带树种,在中国只能露天栽培于广东、广西、云南、海南等省区。在靠北的长江流域,寺庙里只好用无患子树代替菩提树,却也管它叫“菩提树”。在更靠北的黄河流域,则用银杏充当菩提树。在青海的高寒地区(比如湟中的塔尔寺),连银杏也长不了,便只能用暴马丁香顶替菩提树了。这还不算完,现在的很多外语词典中,都把英语的lindenwood、德语的Linden、罗马尼亚语的tei、俄语的липа翻译成“菩提树”,于是搞出了“菩提茶”、“《菩提树》”(奥地利作曲家舒伯特的一首歌曲)、“菩提树下大街”(德国柏林的一条大街)、“《菩提之恋》”(罗马尼亚的一首流行歌曲,后来被翻唱成《不怕不怕》)之类译名——然而这里的“菩提树”不过都是椴树的误译罢了。

在英语里面,bluebell(蓝铃花)则常常被作为同名异物的例子。在英格兰、西非、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南部和新西兰,蓝铃花分别指代不同的植物。当这些地方的人们唱起苏格兰儿歌《苏格兰的蓝铃花》时,他们的眼前会浮现出自己熟悉的蓝铃花形象——而它们又都和苏格兰人眼中的蓝铃花完全不同!

为了解决这些同物异名和同名异物的问题,在18世纪,瑞典非凡的博物学家卡尔·林奈(Carl von Linné,拉丁化的拼写则是Carolus Linnaeus,1707-1778)创立了直到今天还被植物学界奉为圭臬的“植物命名法则”。

植物命名法则的细节虽然很复杂,但它的基本原理很容易理解。首先,林奈是用拉丁文来为植物命名的。拉丁语是古罗马帝国通用的语言,不过在林奈生活的18世纪,在民间已经没有人使用了。然而在那时候,不同的国家各自有不同的语言,有的还不止一种。在这种情况下,各个国家的学者为了能够相互交流,就只好继续使用拉丁语。林奈的很多著作都是用拉丁文写的,所以他用拉丁文来为植物命名,也就顺理成章了。这样做还有一个好处——因为那时的拉丁语已经近乎死语言,再不会有很大的发展变化了,所以用拉丁文为植物命名,可以保证命名系统的稳定性。

林奈对大多数植物都采用了“双名法”的命名方式。所谓“双名法”,就是用两个词来为植物命名,第一个词叫做“属名”,首字母要大写,可以视为植物的“姓”;第二个词叫做“种加词”,首字母通常都小写,可以视为植物的“名”。比如林奈给银杏起的名字是Ginkgo biloba,第一个词Ginkgo是“银杏属”的属名(来自日语“银杏”一词的拼音),第二个词biloba则是银杏的种加词(意为“二裂的”,指银杏的叶片常常裂为两瓣)。

再比如桃的拉丁文名字是Prunus persica,第一个词Prunus是“李属”的属名,第二个词persica是桃的种加词,意为“波斯的”,所以这个名字直译是“波斯李”(当然啰,这个名字并不准确,因为波斯的桃最早是从中国传去的)。杏的拉丁文名字则是Prunus armeniaca,第一个词也是李属的属名(也就是说,桃和杏“同姓”),第二个词意为“亚美尼亚的”,因为当时的欧洲人相信杏树起源于西亚的亚美尼亚地区。至于欧洲的李子(大名“欧洲李”,和中国的李子不是同一种),它的“姓”当然也是Prunus,“名”则是domestica,意为“家养的”,表明欧洲李是一种栽培植物。桃、杏、欧洲李的“姓”相同,同归为李属,说明它们具有相似的特征,在演化上具有共同祖先,正如同姓的人“五百年前是一家”一样。

有时候,植物学家通过研究,发现同一属的两个种的亲缘关系没有原来想的那么近,便会为其中一个种“改姓”,把它挪到另一个属里面去。比如有的植物学家觉得桃和欧洲李差别不小,应该“分家”,于是把桃分到“桃属”Amygdalus里面,这样一来,桃的“姓”就由Prunus改成了Amygdalus。不过,它的“名”不变,还是persica,所以这时候桃的名字就是Amygdalus persica。这些植物学家同时也觉得杏也应该“另立门户”,划到“杏属”Armeniaca里面,于是为它另起名Armeniaca vulgaris,其中的vulgaris意为“普通的”(之所以不叫Armeniaca armeniaca,是因为这个名字的属名和种加词拼写完全相同,而这是植物命名规则所不允许的)。当然,这种做法并不是所有的植物学家都赞同,很多人还是倾向于让桃、杏和欧洲李“联宗”。

有了这种拉丁文的“科学名称”(简称“学名”),世界各国的学者交流起来就容易多了。比如马铃薯虽然有那么多的名称,但是学名就只有一个:Solanum tuberosum。那种被另外起名为“雪菊”的北美植物,常用的学名也只有一个:Coreopsis tinctoria。至于各种“菩提树”和“蓝铃花”,也都各有学名,不相混淆。曾经困扰人们的植物命名问题,便这样解决了。

植物的科学命名实际上是一个相当繁琐的工作。学者们先要亲自采集或者派人采集标本(有时候甚至要冒生命危险),然后在标本馆中比对大量的标本,确定这些标本所代表的植物物种的范围和亲缘关系。接着,他们还要爬梳文献,找出相关的学名,如此才能为一种植物正确地定名。有时候,为了确定一种植物的正确学名,竟然需要几代人数十年的工作!

然而,作为对这种枯燥工作的奖赏,植物分类学家具有令人羡慕的为新植物命名的特权。他们可以用自己景仰的人、自己的良师益友甚至自己的爱妻娇儿(有时候也是自己讨厌的人)为新植物命名。新的植物学名一旦合格发表,如果没有特殊原因,便不能被废除或代替,后来的学者只能老老实实地使用这个名字。于是,许多在史书中鲜有提及的人物,却在植物的学名中保留了自己的名字,并借此而不朽。除了人名,在植物学名中还能找到大量的地名、方言词等特殊词汇,它们无不携带着和植物相关的宝贵信息。

这样一来,植物学名也便承载了众多的历史和文化。看似冗长无趣的植物学名,其中往往蕴含着命名人的好恶,反映着植物学家的生平,甚至书写着一个国家的兴衰,折射着一个民族的气质。这些用拉丁文这种死语言的文字创造的名字,如果能够得以正确地解释和考证,便会成为信息丰富的史料,我们能够从中钩沉出一件件陈年旧事,不但可以匡补正史之缺,即使是作为茶余饭后的谈资,也往往不输明星们的八卦新闻。

在这本书中,我将主要从中国植物的学名中挖掘有趣的故事。有些反映了西方人在中国采集植物的历史,是中国在历史上积贫积弱、国门为列强洞开的见证;有些反映了中国自己的植物学家艰苦创业、为摸清祖国植物资源的家底而奋斗不息的光辉历程;有些故事会让人扼腕叹息,或是捧腹大笑。此外,我也会讲述一些和植物的中文名称有关的故事,希望这些故事同样能给读者有益的启迪。

春秋战国时代是中国思想十分活跃的一个时代。很多有关名字问题的论述,都是那个时代的哲人们给出的。老子说“名可名,非常名”,庄子说“名者,实之宾也”,孔子说“名不正,则言不顺”,都是脍炙人口的名句。孔子还说过另一句话:“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这是在劝勉他的学生学习《诗经》——孔夫子认为,《诗经》的一大功能,就是可以使人多认识动物和植物的名字。

我想,我们不光要“多识”于草木之名,也要“多解”于草木之名。认识名字,是我们发挥万物灵长的智慧的第一步;而只有用心了解和体会名字背后的信息,才会让我们把外在的知识最终转化为内在的心灵体验,真正感受到精神生活的无上乐趣。

小叶王莲,又名克鲁兹王莲。虽然叫做“小叶”,但那只是相对同属另一种亚马孙王莲而言。比起一般的植物,它的叶子仍然极为硕大。

暴马丁香,又名西海菩提,因为它在青海湖(古称“西海”)附近的佛教名寺塔尔寺中用来作为佛教圣树菩提树的替代种而得名。

荚果蕨,一种常见的栽培观赏蕨类。之所以名为“荚果”,是因为它的繁殖叶的裂片卷曲成豆荚一般的形状,蕨类的繁殖器官—孢子就从中产生。但这并不是真正的果实,蕨类是没有果实的。

电珠花,特产于澳大利亚塔斯马尼亚岛的蔓生灌木,和杜鹃花、黑果越橘(黑莓)、欧石南是近亲。“电珠花”这个名字为本书作者所拟,指它的花冠形似电珠。运用比喻的方法为生物拟名是古今中外的通例。

白花绒球树,特产于南部非洲的灌木。花很有特点,许多花攒在一起,成一个白色的球,仿佛是装饰用的绒球,所以本书作者为它拟定了这样的名字,比起原来的“鳞叶树”之名更为生动。

第一篇 草木遗史

“有型岛”的枫香

1544年,一艘驶往日本的船只在海上掠过台湾岛。船上的葡萄牙船员发现了这个在他们的海图上完全没有标记的未知岛屿,遥遥地看见它被苍翠茂密的森林覆盖,似一颗璀璨的绿宝石,两个赞美的词不禁脱口而出:Ilha Formosa! (葡萄牙语“美丽的岛屿”之意)。从此,台湾就有了Formosa的别名。

长期以来,我们都习惯随着西方人的说法,管15~18世纪西方人在全世界进行地理探险的活动叫作“地理大发现”。于是就有不忿的学者出来质疑:除了个别小岛和南极洲外,西方人在“地理大发现”期间“发现”的陆地其实早就有原住民在那里生活了,难道原住民的发现就不是“发现”?比如台湾岛,很早就有操南岛语系语言的原住民栖息于此,连汉族人都是后来的。我们甚至都不能说是汉族人“发现”了台湾岛,又怎么能说台湾岛是葡萄牙人“发现”的呢?

从词源上讲,葡萄牙语的formosa,来自拉丁语的名词forma,意思是“富有……的”。这么说来,Formosa这个词的构成,和粤语的“有型”颇有异曲同工之妙。所以我觉得不如把“Formosa”改译为“有型岛”,这样才更贴合原来的词意。

1864年,已经在台湾岛采集动植物标本3年的英国外交官郇和(R. Swinhoe),邀请他的同胞、英国皇家植物园邱园的标本采集员欧德汉姆(R. Oldham)同去那里寻宝。欧德汉姆欣然前往,采集了700多份标本,其中就包括在我国南方广泛种植的园艺树种枫香树。两年之后,正在广州黄埔工作的另一名英国外交官汉斯(H.F. Hance)根据欧德汉姆的标本,正式把枫香树的学名命名为Liquidambar formosana,意即“有型岛的枫香”。

枫香树的叶子,绝大多数分裂为3个裂片,所以枫香树又叫三角枫。

枫香是一类很有意思的树,光是它的果实就不同凡响。每年10月是枫香果实(更准确地说是“果序”,因为它是由许多果实按固定的顺序聚合而成的)成熟的季节,凉风一吹,只见一个个样子怪异的小黑球自天而降,仿佛外星飞船大举入侵。如果你想从地上捡起一个果实仔细端详,可要当心,因为这果实上有刺,很容易扎疼手指。在美国东部,也有一种“北美枫香”(学名Liquidambar styraciflua),结的果实和中国的枫香树类似。一般的美国人都很讨厌枫香的刺儿球,但是中国人却把它当成一味宝贵的中药,可以用来泡茶,还美其名曰“路路通”。在我家附近的西苑菜市场,就有茶叶摊卖这个,把它的功效说得神乎其神。

言归正传。枫香树的学名正式确定之后,又过了整整100年,在和台湾岛一水之隔的中国大陆,闹起了“文化大革命”。在“文革”期间,中国科学院植物研究所主持编写了一部重要的植物手册《中国高等植物图鉴》。在编写图鉴的第二册时,枫香树的学名让专家们伤透了脑筋。按照国际植物命名法则,一个合格发表的植物学名是不能随便改动的,可是Formosa偏偏又是西方殖民主义者起的名字,美则美矣,广大革命群众实在无法接受。最后,科学规则没有敌得住政治的压力,枫香树的学名被改成了Liquidambar taiwanensis,也就是“台湾的枫香”。

“文革”终于过去了,扼住科学之喉的政治压力消退了很多。在后来的各种植物学专著中,枫香树的学名重新恢复为Liquidambar formosana,连《中国高等植物图鉴》在重印的时候,都悄悄废弃了这个原来的修改。

枫香树的故事先说到这里,到我们讨论它的汉语名时再继续吧。

马神甫和锦香草

1852年,一位姓“羊毛帽子”(Chapdelaine)的法国天主教神甫受教会的派遣,前往中国传教。不知道为什么,这位神甫的中文姓名竟然叫“马赖”——和他的姓名读音或意义毫不相干,却又在字里行间隐含着一丝顽劣之气。1854年,马赖到达贵州,踏上了这片“天无三日晴”的崎岖土地。同年冬,他取道位于贵州西南角的兴义(这里已经建有天主教堂),到达与贵州相邻的广西省,在西林县传教。两年之后,他和两名中国教徒被当地官府处死,按中方的说法,这是因为他和他发展的教徒们在当地作恶多端。这就是著名的“西林教案”,也叫“马神甫事件”。随后,法国凭着这起“马神甫事件”,和英国一起发动了第二次鸦片战争。圆明园就是在这场战争中被焚劫一空的,连带圆明园附近的集贤院——在明代叫“勺园”,现在是我的母校北京大学的一部分——也一同遭殃。

就在这位马神甫第一次到达贵州整整40年后,另一位姓“骑兵部队”(Cavalerie)的法国天主教神甫也来到了贵州。这位神甫的中文名字是“马伯禄”,“马”自然是源自“骑兵部队”之意,于是他也成了一位“马神甫”。他边传教边忙着到处采集动植物标本,先后到过贵阳、贵定、都匀、安顺等地,后来又在兴义待了6年,可谓斩获颇丰。

1919年,马神甫离开贵州,进入唐继尧管辖的云南省继续采集标本。这唐大帅曾经因为和蔡锷等人一起发动讨伐袁世凯的“护国运动”而名震海内,可这时正做着土皇帝的美梦。不过这土皇帝治理内政的水平并不怎么样,云南境内土匪横行,民不聊生。唐大帅自知无力剿匪,就采取了凡是读过《水浒传》的人都很熟悉的对付土匪的招数——招安。当时起于滇南的大土匪吴学显,就是在1918年被唐大帅招安,摇身一变成为滇军军官的。然而,招安归招安,作恶还是要作恶,于是云南“官匪”“民匪”并存,百姓人人自危。连身为外国人的马神甫,竟然也在他进入云南采集标本的这一年,在昆明附近不幸被土匪杀害。

一年多以后,唐继尧手下的军官顾品珍实在是看不下去了,起来赶跑了他的上司,自己当了云南省长和滇军总司令。顾品珍有心剿匪,他深知人人痛恨吴学显,打算将这一支招安军悉数铲除。无奈官匪勾结太深,剿匪的命令刚发出,吴学显就得知了消息逃走了。最后,顾品珍主政云南还不到一年,就在1922年春死在吴学显团伙的枪下,然后唐大帅就又回来了。

让我们看看唐大帅“复辟”后昆明的样子吧:“当时所谓受唐继尧招安的土匪,大大小小有十多起,大的头头如普小洪……等,整个昆明城成了土匪的世界。以普小洪来说,走到哪里害到哪里……做生意的,被普小洪见一个抓一个,吊打勒索,有一文拿一文,有两文拿两文,抢光了才算。土匪来昆明,到处设司令部,大东门外的桃源街整条街都成了普小洪的产业。他还在东寺街摆赌,派武装人员守护……一时间昆明处处是匪,都是赌……”到了1927年,唐继尧再次被他的手下推翻。新上任的云南省主席龙云在站稳脚跟之后再次开始剿匪,终于击毙了吴学显,云南的匪患这才缓和下来。

今天,在贵州、云南的低山上,我们可以找到一种名叫“锦香草”的低矮植物。这种植物有巨大的圆形叶子,上面生有粗毛,老百姓给它另起了个生动的俗名——熊巴掌。100多年前,上述的第二位马神甫第一次采到了这种植物,所以锦香草的学名叫Phyllagathis cavaleriei,就是为了提醒后人不要忘记他——我觉得其实也是在提醒后人不要忘记过去那个悲惨的年代。

原产巴西的蒂牡花属(Tibouchina)植物,和锦香草是近亲。“蒂牡”是属名中的前两个音节tibou的音译。植物学界有回避音译植物名称的传统,但并不排斥一些音义兼顾的译名,蒂牡花的“牡”字,可以表明这类植物属于野牡丹科,因此也算是一个音义兼顾的名称。

都是四川崽儿

19世纪的欧洲植物分类学家要比他们21世纪的同行幸福多了,要命名新植物根本不用自己跑腿采标本,自有各式各样的人自愿帮他们干活,其中有很多人是外交官、传教士,比如前面提到的在云南死于非命的马伯禄神甫。

法国巴黎自然史博物馆的弗朗谢(A. Franchet)就是这样一位享清福的植物分类学家。在他命名的近2000种中国植物中,绝大多数的标本是3位法国天主教神甫拼死拼活在中国西南地区替他采的,这3位天主教神甫分别叫作谭卫道(J.P.A. David)、赖神甫(P.J.M. Delavay)和法尔日(P. Farges),其中谭卫道的事迹后面我还会讲到。

弗朗谢给中国植物命名的方法颇为省事:属名往往是现成的,比如乌头、槭树、龙胆这些属欧洲都有,林奈早就定好属名了。至于种加词,首先当然是用采集者的姓氏——如果你看到一种中国植物学名的种加词是davidii、delavayi或fargesii,那八成就是弗朗谢命名的。采集者的姓氏用过以后,再用中国的地名。比如谭卫道曾经在四川宝兴县采集了大量标本,因为宝兴县政府驻穆坪镇,所以弗朗谢用moupinensis或moupinense作了很多新种的种加词。不过,弗朗谢用得最多的地名,还是省级行政区的名字,比如云南,比如四川。

很多人对“四川”这个名字的词源一直有一种误解,以为它是来自省内的四条大川。不过具体是哪四条大川,就说法不一了。有人说是“长江、岷江、沱江、嘉陵江”,也有人说是“岷江、沱江、嘉陵江、乌江”。当然,这个误解由来已久,至少从清朝初年的历史地理学家顾祖禹就开始了。“四川”这一名称的真正由来,在于它是“川峡四路”的简称。所谓“川峡四路”,是北宋年间设置的益州路、利州路、梓州路、夔州路四“路”(大体相当于今天的省)的合称。

当然,究其根源,“川峡”之“川”,本义还是指河流,而“四”无论在四川的哪种词源解释中都是一个数目字。这两个字都在最古老的汉字之列,所以它们的笔画如此简单,“四”是五画,“川”只有三画。在汉字简化之前,“四川”是中国笔画最少的省名。

我上面唠叨的这些汉字知识也许对中国人有点意思,但对于包括弗朗谢在内的大多数法国人来说,恐怕实在无足轻重,他们才懒得学汉字——哪怕是加起来一共才八画的“四川”二字。在他们看来,“四川”这个名字的发音才是更重要的。毫无疑问,法国人会觉得“四川”实在是个拗口的中国地名,因为“四”的韵母和“川”的声母的发音都是法语中所没有的。后者用t+ch来模拟还像那么回事;可是前者实在是太难发了,没办法,只好用u(读如“于”)代替。就这样,“四川”被包括弗朗谢在内的法国人拼成了Sutchuen,比如濒危植物崖柏的学名就是Thuja sutchuenensis。

可是讲德语的人不喜欢这种拼法。法语的tch到德语里非拼成tsch不可——君不见,德国人管自己的国家叫Deutschland (“德意志”就是其中的Deutsch的音译),在这个词里就有这个tsch。至于“四”的韵母,德语也没有,没办法,就用e(读如英语中弱读的a)代替吧,反正就算不比法国人的办法好,也坏不到哪儿去。这样,“四川”就成了Setschwan——奥地利植物分类学家韩马迪(H. Handel-Mazzetti)就是这么做的,比如四川香茶菜被他叫作Plectranthus setschwanensis。

不过,无论是上面的法式拼音还是德式拼音,都没有得到广泛应用,只在本国境内流传。到了20世纪初,基于英语拼写的邮政式拼音终于成了西方各国通用的汉语拉丁化方案。用邮政式拼音拼写的最有名的中国地名,大概要数Peking(北京)了。时至今日,北京大学的英文名仍然是Peking University;而位于北京香山脚下的中国科学院植物研究所标本馆的国际通用代码也是PE,正是Peking的缩写。应用邮政式拼音的规则,“四川”又被拼成了Szechwan——看上去颇像一个东欧地名。使用这种拼法的植物学名如四川冬青Ilex szechwanensis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重新制订了更科学合理的汉语拼音方案,到这个时候,才出现了现在大家熟悉的拼法——Sichuan。使用这种拼法的学名如四川艾Artemisia sichuanensis、四川红门兰Orchis sichuanica等。

就这样,同样都是四川(含重庆)的植物,却因为时代的不同、国运的不同,有了至少四种不同的名字,这也算是历史在植物学名中留下的有趣印迹之一吧。

大熊猫与珙桐

中国没有国花,没有国鸟,也没有国兽。没有国花和国鸟的原因是人们意见太不容易统一,而没有国兽的原因,除了国际上不太流行这一国家象征的评选外,我想还有一个重要理由:反正不管怎样评选都是大熊猫当选,评不评都一样!

的确,在很多西方人心目中,如果要用一种真实存在的动物(加上“真实存在”这个定语,是为了把龙排除在外)象征中国的话,那肯定非大熊猫莫属。我看过美国的两则政治漫画,一则是讽刺美国印钞太滥,对中国经济造成危害,画中是一只大熊猫嚼着印有华盛顿头像的竹叶,边嚼边露出表示难吃的失望神情;另一则是反映中国将要修通前往东南亚的高速铁路,画中是一只大熊猫高兴地坐在经过中南半岛的火车上,身后是三只华南虎。说实在的,我挺欣赏这两幅漫画。

是谁发现了大熊猫?这又是一个类似于“谁发现了美洲”的充满政治性的问题。无疑,中国人要比西方人早知道大熊猫的存在。据说古文里的“貘”和“貔貅”,最早就是指大熊猫。即便不考虑这些久远的记载,当1869年法国传教士兼标本采集员谭卫道在四川宝兴第一次见到大熊猫标本时,他所见的也并非活体,而是由当地的猎户猎杀大熊猫之后剥制的毛皮。

谭卫道于1828年生于法国西南部的一个巴斯克人小镇。1862年,他被天主教会选中,派到中国传教。1862年-1866年,他在华北地区采集动植物标本,足迹最远到达内蒙古西部的阿拉善地区。著名的“四不像”——麋鹿的标本,就是他在这次来华期间寄回法国的,并由法国动物学家米尔纳-爱德华兹(A. Milne-Edwards)以谭卫道的姓氏命名为Elaphurus davidianus (动物和植物一样,其学名也是由两个词——属名和种加词构成的)。直到今天,麋鹿的英文还叫作David’s deer(谭氏鹿)。

1867年,谭卫道第二次来到中国,听说西南地区物种资源丰富,就主动要求派到那里去。于是他被任命为四川宝兴邓池沟天主教堂的第四任神父。1869年谭卫道正式上任,马上就迫不及待地开始标本采集工作。大熊猫的标本就是他来宝兴没多久看到的。经过一番周折,谭卫道终于搞到一只成年大熊猫,原想活着运回法国,但最后还是只能剥取毛皮制成标本。因为大熊猫的形态太特殊了,这回米尔纳-爱德华兹没有用谭卫道的姓氏为它命名,而是取名为Ailuropoda melanoleuca,属名的意思是“具有熊脚(的动物)”,而种加词的意思是“黑白色的”。就这样,西方人算是正式“发现”了大熊猫。

除了麋鹿和大熊猫,谭卫道还“发现”了川金丝猴这种漂亮的猴类。一生能够发现三种大名鼎鼎的珍稀动物,已经足以使他名垂史册了。然而,四川西南部那茂密秀美的森林还将另一种美丽树木的发现权送给了谭卫道——这就是珙桐。

珙桐之美,不仅在于它那高大挺拔的身姿和翠绿欲滴的叶色,更在于它那奇特的花朵——两枚硕大洁白的“花瓣”(实际上是一种叫作“总苞”的叶状结构)中间,是一团紫色的“花心”(这是真正的花),远远看去,仿佛是树上停落的白鸽。正因为如此,珙桐在英文中就叫作dove tree(鸽子树)。

当谭卫道向法国植物学界报告了珙桐的发现之后,法国一位名叫巴永(H.E. Baillon)的学者便决定用谭卫道的姓氏来为这种美丽的树木命名,这就是珙桐属的学名Davidia的由来。谭卫道于1900年去世,而用他的名字命名的珙桐却生生不息。今天,欧洲和北美都已经广泛引种珙桐,作为珍贵的庭园树种。由于珙桐的珍稀性和享誉世界的观赏价值,它被评为中国的一级保护植物,又有“植物界的大熊猫”之称。

我没有见过珙桐。我原来一直以为这种树在中国非植于南方不能存活,但事实证明我错了。就在和中科院植物所一路之隔的北京市植物园,便引种有珙桐,而且不是温室栽培,是种植于露天环境中。它看来已经适应了北京的环境,不仅能够越冬,而且一样能够在春天开出满树的“白鸽”。清华大学也引种了珙桐,据说长势更好。

这完全是我自己的问题。我从小在山西生活了18年,却至今未去过五台山和壶口瀑布;到北京生活也已经有12年,却至今未去过北海和天坛;而在植物所求学期间,虽然也去过几次近在咫尺的北京市植物园,却没有认真逛过,错过了很多欣赏珍稀植物的机会。起初我对此不以为然,觉得花年年会开,今年不看,明年还会有。但是现在,我有点后悔了。我转而想,即便是年年都有的景色,也应该早看为宜。至少我现在还有这个心情。

还有谭卫道神甫曾经工作过的邓池沟教堂,我想也应该早点去看看。

还我一个名

如果说谭卫道是因为对中国西南部(主要是四川)的动植物考察而闻名世界,那么普尔热瓦尔斯基(N.M. Przewalski)则是因为对中国西北部的动植物考察而蜚声全球。要是按照中国的习惯,大可给他们二人封一个“南谭北普”的称号。

可是,我觉得普尔热瓦尔斯基实在不配与谭卫道相提并论。即使在传教士里面,谭卫道也是少有的对中国人友善的外国人。我在网上搜到他按清朝习俗剃发垂辫戴瓜皮帽的照片,说真的,简直看不出他是西方人,倒像是一位饱读诗书的乡间老儒。然而一搜普尔热瓦尔斯基的照片,那种侵略者高高在上、不可一世的神情就扑面而来。

普尔热瓦尔斯基是波兰裔的沙俄军官,一生中曾经4次来中国采集动植物标本。他第一次来华是在1870年,经由外蒙古的库伦(今蒙古国的乌兰巴托)到达北京,然后在内蒙古中西部考察,于1872年到达兰州。是年夏天,他踏上了青藏高原的土地,欣赏了青海湖的壮丽和柴达木盆地的荒凉。他原本想继续向南前往拉萨,但这时候已经是大雪封山的冬季,而经费又即将用完,于是他只好离开青藏高原,向北返回俄国。在这次考察中,普尔热瓦尔斯基采到了一种羚羊的标本,后来这种羚羊就以他的姓氏命名为“普氏原羚”(学名Procapra przewalskii)。

1876年-1877年,普尔热瓦尔斯基第二次来华考察,这次全部在新疆境内活动,收获很大。然而,普尔热瓦尔斯基始终没有放弃进入西藏的想法,这并不仅仅是他个人的兴趣,也是沙俄政府派给他的使命——当时英俄两国正在暗中争夺西藏这块重要的战略宝地,英国从南边的印度不断向北渗透,而沙俄则打算不断向南渗透。

带着赤裸裸的侵略目的,1879年,普尔热瓦尔斯基第三次来华,这回的路线非常明确:从柴达木盆地直奔拉萨而去。但是,由于西藏军民的阻截,他的美梦最终没有成真。在离拉萨只有270公里的地方,普尔热瓦尔斯基被迫折而北返。尽管未能到达拉萨,但是在这次考察中,他完成了一生中最重要的发现——找到了野马!在此之前,西方人知道从欧洲西部到俄罗斯中部都有野马生存,但是到了19世纪,这种“欧亚野马”因为不断被偷猎已经濒危,最终在20世纪完全灭绝。然而与此同时,从新疆和外蒙古的交界处却不断传来有野马栖息的传闻。普尔热瓦尔斯基的发现,最终证明传闻属实。这种野马便以他的姓氏命名为“普氏野马”,英文为Przewalski’s horse。当然,一旦被发现,普氏野马也不可避免要遭殃。到20世纪60年代,它已经在野外完全灭绝了,仅在欧洲动物园还有一些人工繁育的后代。好在现在一部分人工繁育的普氏野马已经放回野外,并得到了悉心的保护,它终于暂时地免除了像欧亚野马那样灭绝的悲惨命运。

1883年-1885年,普尔热瓦尔斯基最后一次来中国考察。这回他换了一条路想到达拉萨,结果仍然未能成功。在他考察黄河源时,因为触犯了当地藏民心目中的神湖鄂陵湖和扎陵湖,与藏民发生了武装冲突。最终,普尔热瓦尔斯基一方仗着武器先进,打死了数十名藏民,对中国人民欠下了罪恶的血债。

1888年,普尔热瓦尔斯基在他的中亚考察途中病死,时年49岁。然而,普尔热瓦尔斯基的名字却在动植物的学名中保留下来。除了“普氏原羚”和“普氏野马”之外,生长在青海高寒草原上的一种开黄色花的草本植物,其属名也以他的姓氏命名为Przewalskia,汉语名叫“马尿脬”(或写作“马尿泡”)。

没有办法啊!普尔热瓦尔斯基虽然是一个叫嚣“对付野蛮民族只有用钱和枪”的流氓,但是只要用他的名字对动植物命了名,这名字就再不能更改了。这就像1937年,一位昆虫学家谄媚地用德国法西斯头子希特勒(A. Hitler)的姓氏命名了一种甲虫(学名Anophthalmus hitleri),从此这种甲虫就再也摆脱不了希特勒之名了。也正因为如此,现在这种甲虫竟然成了新纳粹分子的钟爱之物,因为过度捕捉,竟然到了濒危的境地!

更改学名虽然办不到,称其俗名多少可以补救。现在,有人呼吁把“普氏原羚”改为“中华对角羚”,把“普氏野马”改名“蒙古野马”,我非常支持。对于双手沾有中国同胞鲜血的外国侵略者,就是不应该客气,哪怕只是体现在一种生物俗名的变更上。

啊,敦煌!

敦煌是一个奇迹。

奇迹之一在于它纳入中原王朝统治的历史。“春风不度玉门关”,长久以来,这片荒漠中的绿洲都是游牧民族休养生息的宝地,它离秦汉那个宽衣大袖、饮水食蔬的东亚农业文明是那么遥远。然而在公元前121元(西汉元狩二年),敦煌的历史发生了巨大的转折。这年夏天,年轻的将军霍去病率军越过居延水(今天的弱水河),直扑敦煌附近的祁连山,大败这里的匈奴军。从此,被匈奴盘踞百年之久的敦煌地区,被雄才大略的汉武帝收入了西汉王朝的版图。这一年,汉武帝在河西走廊设置了武威郡和酒泉郡(郡是比县高一级的行政单位,大略相当于今天的地级市),10年之后,又从武威郡析置张掖郡,从酒泉郡析置敦煌郡,这就是著名的“河西四郡”。从此,敦煌就成为闻名世界的“丝绸之路”上的重要一站。敦,大也;煌,盛也。“敦煌”这个名字充满了盛世的自豪和自信。

奇迹之二在于它灿烂的文化。河西走廊是一个风沙漫天的地方,离开绿洲不远便是一片萧索荒寂的景象。“南方的才子北方的将,陕西的黄土埋皇上”,按照流俗的地理决定论,像这样的苦寒之地,似乎只能出骁勇果敢的猛将。的确,河西走廊在历史上曾经几次成为军阀割据的要地,但是这里却绝不是文化沙漠,恰恰相反,在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河西走廊是个学术重地,从这里走出了众多的文人学士,其中不乏大师鸿儒,比如西晋的索靖就是敦煌人。他不仅善诗,书法尤绝,而最使我佩服的,是他在西晋发生贾后乱政后不久,就于洛阳坊间的一片祥和气氛中,察觉到了迫在眉睫的天下大乱。他指着洛阳宫门外的一对铜骆驼说:“我大概会看见你身在荆棘之中吧!”(“会见汝在荆棘中耳!”)很快,匈奴首领刘渊就在北方起兵反叛,最后攻入洛阳,西晋灭亡,北方陷入100多年的大分裂、大黑暗时代。“铜驼荆棘”实在是我在中国的史书上看到的最惊心动魄、最让人久久不能释怀的典故。

当然,敦煌最大的奇迹,非莫高窟莫属。莫高窟是无与伦比的佛教艺术宝藏和文史档案宝库,它从十六国的前秦时代始修,经历了隋唐的鼎盛,见证了“归义军”在吐蕃围困中追随中原王朝的忠心,最终在明朝初年被废弃。千年的营建,积淀了活生生的历史,而平素为人诅咒的寒旱气候,这时却是让历史瑰宝能够禁受住岁月磨洗的保证。时间就这样又流逝了600多年,直到1900年6月22日这天,在莫高窟居住了8年之久的道士王圆箓终于一锄头敲开了藏经洞的入口。

这是美好的时刻,这是苦难的时刻。藏经洞在那样一个时代重见天日,使中华珍宝注定要开始它们颠沛流离的劫难。第一个前来掠宝的外国人是俄国人奥勃鲁切夫(F.A. Obruchev),他在1905年仅用一点点随身携带的俄国物品就换取了大量的敦煌文书。接着,英国探险家斯坦因(M.A. Stein)在1907年来到敦煌,以极为低廉的价格席卷了藏经洞中众多的珍贵写本。次年,法国学者伯希和(P. Pelliot)也赶到敦煌,凭借他精湛的东方学知识,又从斯坦因挑剩的写本中裹挟走了大量的珍品。斯坦因和伯希和的行为引起了中国学界的警觉,他们上书清政府,要求尽快运送莫高窟劫余的珍宝进京。但是,就像余秋雨在他的著名散文《道士塔》中所写的,这些国宝级的文物在进京途中“没装木箱,只用席子乱捆,沿途官员伸手进去就取走一把,在哪儿歇脚又得留下几捆,结果,到京城时已零零落落,不成样子”。

上面提到的伯希和,在抵达敦煌之前,已经在新疆考察了一年,在库车的收获尤多。1907年7月28日,伯希和以及与他同行的军医瓦扬(L. Vaillant)在库车附近采集到了一种禾草的标本。1912年,法国植物学家当吉(P.A. Danguy)认定它是一个新种,于是就用伯希和的姓氏将其命名为Stipa pelliotii(Stipa是针茅属的属名,针茅是欧亚温带草原上最常见的禾草)。1955年,苏联植物学家格鲁波夫(V.I. Grubov)为它“改姓”,将它从针茅属转移到细柄茅属,于是有了现在最常用的学名Ptilagrostis pelliotii。它的汉语名字是“中亚细柄茅”。在一个查询植物物种信息的网站上,我看到了伯希和和瓦扬采集的中亚细柄茅标本的采集信息,然而采集地点写的并不是“新疆”,却是一个在今天仍十分敏感的地名。

今天,中国的经济已经腾飞,屈辱的历史已经远去,丝绸之路即将复兴。位于这条古道之上的敦煌,是否还能再创奇迹?

人在尊时万利收

我去中国南方的次数很少,对很多南方的植物都不认得,对岭南的草木尤其陌生。在为数不多的我见到就能认出来的岭南植物中,有一种是红花羊蹄甲。

红花羊蹄甲的学名是Bauhinia × blakeana,这个名字的第一个词是羊蹄甲属的属名。羊蹄甲是南方很常见的一类植物,很多种类都有一种特别的叶形——轮廓大体是圆形,但在叶片的先端有一个凹陷,把叶片分隔成左右两瓣,像是羊的蹄子。这就是“羊蹄甲”一名的由来。植物学家已经证明,这种古怪的叶形是由两枚小叶相互愈合而成,但因为愈合得不彻底,就在顶端留下了一个缺口。

Bauhinia这个属名是林奈的杰作,林奈用它纪念16世纪的瑞士博物学家Bauhin兄弟。Bauhin这个姓,很多书上译为“包兴”,这是把它按德语或英语的发音来念了。Bauhin兄弟其实是法国人的后代,按照法语的发音规则,Bau要念“波”,in要念“安”,而字母h在法语中多不发音(你可以留意所有模仿法式英语发音的表演,其中肯定要强调法国人不发h音的习惯,比如把hat发成at,把home发成ohm),所以Bauhin的正确音译应该是“波安”。

因为波安兄弟在自然科学研究方面都做出了重要贡献,所以林奈特意选择了羊蹄甲属来使他们的姓氏永垂不朽,因为羊蹄甲那左右两瓣的叶子,恰好合于兄弟怡怡之意。在“地理大发现”带来“植物大发现”的时代,林奈有足够的挑选空间,来让植物的特征体现所纪念人物的特征。到今天,在地球上大部分地区,发现新植物已经越来越困难,学者们要纪念谁的话,也就顾不上讲究什么“特征相符”了。假定有谁愿意用我的名字命名一种全株散发恶臭的草,我高兴还来不及呢。

红花羊蹄甲是一个法国传教士于1880年前后在香港岛西部一座房屋的废墟附近发现的。别的羊蹄甲的花期只有两三个月,但红花羊蹄甲几乎全年都可开花,这使它特别适合作为庭园树种。很快它就被香港的植物园引种了,然后又在香港全境推广。1908年,英国植物学家邓恩(S.T. Dunn)用前香港总督卜力(H. Blake)的姓氏为这种美丽的小乔木命名,这就是它的学名种加词blakeana的来历。

那么,在blakeana之前,为什么还有一个乘号×呢?这表明它是一个杂交种,是由羊蹄甲(学名Bauhinia purpurea)和白花羊蹄甲(学名Bauhinia variegata)这两个野生种天然杂交形成的。因为是杂交后代,所以红花羊蹄甲虽然满树繁花,却常常不能结果。

不过,植物和人毕竟是隔了太远的两类生物,多数香港人并不觉得这种华而不实有什么不好的象征。虽然有人提出异议,但1965年红花羊蹄甲仍被选为香港市花;1997年香港回归祖国后,它又顺理成章地成了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区花。因为羊蹄甲属和紫荆属近缘(清华大学的校花就是紫荆),花形也有点相似,所以香港人习惯称红花羊蹄甲为“洋紫荆”。然而这个“洋”字实在不确,红花羊蹄甲是地地道道的香港“土著”。

上面提到的卜力,在1898年就任香港第12任总督。是年6月,中英签署《展拓香港界址专条》,清政府将深圳河以南的大片土地租借给英国,这就是香港的“新界”。卜力上任的头一件大事就是接收新界。1899年4月,新界吉庆围的客家村民因为抗拒港英政府的收管,和英军爆发冲突。卜力毫不心慈手软,在5月份命令英军回击,重创了吉庆围村,炸塌了封锁村庄入口的大铁门,村民死伤惨重,这就是香港史上有名的“铁门事件”。后来,英军竟然把炸坏的铁门当作战利品运回英国,直到1924年才归还村民。

卜力一辈子为英国政府尽心竭力,获得了众多荣誉,其中自然也包括邓恩以他的姓氏命名了红花羊蹄甲这件事。植物学上有个传统:若要用人名来为植物命名,一般只限于纪念和植物学相关的人物。但这毕竟只是“一般”,对达官显贵自然是例外的。当然,邓恩会分辩说,卜力不仅是政治家,人家业余也爱好植物学嘛。不错,正因为卜力是达官显贵,所以他的爱好才会被人重视。这就正如某些名人随便用毛笔划拉几个字,也有人捧为墨宝一样。

尊贵的地位在哪个国家都是硬通货。英王乔治三世的王后夏洛特出身德国的梅克伦堡-施特雷利茨(Mecklenburg-Strelitz)大公国,于是就有人把原产南非的奇异花卉鹤望兰的属名命名为Strelitzia,用来向她献礼。英国的维多利亚女王在位时间长达64年,又有人把原产亚马孙流域的王莲(它那巨大的叶子甚至可以承受一个30斤的小孩的重量)的属名命名为Victoria (这是一个字母不差地移用了女王的尊名)。至于以她的名字命名的地名就更多了:东非有维多利亚湖,南部非洲有维多利亚瀑布,南极洲有维多利亚地,印度洋岛国塞舌尔的首都叫作维多利亚,而香港岛的港口也叫维多利亚港——其实,严格来说,在香港回归之前,香港不是城市名,而是整个殖民地的名字;香港的行政中心(首府)的正式名字,本来就叫维多利亚!

寻访杜鹃山

杜鹃是一种特别容易引人注意的鸟类。这种总是把蛋产在别的鸟的巢穴里的“寄生性”鸟类性格怯懦,羞于见人,但是叫起来却毫不羞赧,声音洪亮无比。如果没有观鸟经验,便会只闻其声不见其影——比如自从我来到北京,已经听了十几年四声杜鹃(学名Cuculus micropterus)的“光棍好苦”的叫声,然而直到我早已不是光棍,连女儿都已经诞生的时候,我还是没有一睹过这位超级大光棍的尊容。

所以,无论东方西方,杜鹃都有很多模仿其叫声起的名字。在中国,大杜鹃(学名Cuculus canorus)又名布谷鸟,这“布谷”二字便是模仿其叫声;在日本,小杜鹃(学名Cuculus poliocephalus)被叫作hototogisu(ホトトギス),这也是模仿它的叫声;在英国,大杜鹃的名字则是cuckoo,这个名字和杜鹃属的拉丁属名Cuculus一样,也同样都是它的叫声的拟声。

杜鹃又是一种特别容易和植物挂起钩来的鸟类。因为它是候鸟,如果在温带地区听到它的叫声,那就表明春天已至、万物复苏了。中国人之所以选取“布谷”二字来模仿大杜鹃的叫声,便是兼寓有播种的时节已到之意。在英国,被叫作cuckooflower (直译过来就是“杜鹃花”)的植物至少有10种,它们之间的唯一共性,便是都在人们听到杜鹃叫声的时候开花。

不过,中国人认知的“杜鹃花”和这些cuckooflower没有一点关系。杜鹃花是一大类植物,全部都是木本,以灌木居多,但也有些种也可以长成大树。最为人熟知的杜鹃花是广布于江南山区的映山红,在春末夏初盛开的时候,漫山遍野都笼罩在一片红光之下。据说这花曾经被杜鹃啼出的鲜血染过(“杜鹃啼血”是著名的中国传说),所以才会这么红,也因此才会叫作杜鹃花。杜鹃花属的学名则是Rhododendron,这个词由古希腊语词根rhodo-(意为“玫瑰”)和dendron(意为“树木”)构成,直译是“玫瑰之树”,也是在摹状它的花色。

不过,杜鹃花的种类太多了,根据《中国植物志》的记载,全世界有大约960种杜鹃花,中国就有540多种。很多种类的杜鹃花的花色并不是红色,而是五彩缤纷,白色、黄色、暗红色、深紫色都有。然而,中国这数百种的杜鹃花绝大多数都集中分布在西南地区,特别是山高谷险、人迹罕至的横断山区,要看到它们可不太容易。

自从法国传教士谭卫道在四川采集了大量珍稀动植物的标本之后,西方人便意识到中国西南部山区是野生生物资源的宝库。20世纪初,3位英国“植物猎人”先后来到这里,采集了大量的植物标本和可供繁殖的种子、根茎,其中就包括许多漂亮的杜鹃花。这三人的名字分别是:威理逊(Ernest H. Wilson)、傅礼士(George Forrest)、金顿-沃德(Frank Kingdon-Ward)。

威理逊在1899年-1918年间先后来华5次,其中有3次到四川西部和西康东部(现在已经并入四川)采集植物。由他带回英国和美国的杜鹃花有大白杜鹃、山光杜鹃、美容杜鹃、宝兴杜鹃等。威理逊深深为中国深山中丰富的园林植物所征服,他把中国称作“园林之母”,并且感慨地说:“在整个北半球的温带地区的任何地方,没有哪个园林不栽培数种源于中国的植物。”当然,正因为这样,他才要大量地采、采、采。因为威理逊在中国出色的采集活动,他被人叫作“中国威理逊”,连一个纪念他的植物属名也叫作Sinowilsonia(汉语名“山白树属”),其中的sino便是“中国”之意。

傅礼士在1904年-1932年间来华7次,主要到了此前从未有人探索过的云南西北部和西部横断山区,所以尽管他采集的标本数(3万多份)还不到威理逊的一半,其珍贵程度却远超威理逊。傅礼士尤为注意采集杜鹃花,事实上,他7次旅行的后4次都是由英国杜鹃花协会资助的。傅礼士深知只有凭借熟悉本地植物的当地人帮助,他才能搜集到尽可能多的稀有杜鹃品种,所以他大量花钱雇用当地人为他采集,果然成效显著。由傅礼士带回英国的杜鹃花有200多种,包括似血杜鹃、凸尖杜鹃、朱红大杜鹃等,以及用他的姓氏命名的紫背杜鹃(Rhododendron forrestii)。傅礼士还在云南见到了一棵高达25米、树龄已有280年的大树杜鹃,让他惊叹不已。而他对待这棵杜鹃树的办法却是把它锯倒,锯下一段树干运回英国,陈列在大英博物馆里。这么多的杜鹃花被傅礼士送到了英国,而他本人却最终留在了中国——1932年1月5日,因为心脏病发作,他死在了云南西部的腾冲城里。

采集时间最晚的金顿-沃德,活动的地点也最西。他在1911年-1935年来华8次,除了到过横断山区外,也多次在西藏进行采集。他总共采集了100多种新的杜鹃花,包括毛柱杜鹃、假单花杜鹃、白喇叭杜鹃以及用他的姓氏命名的黄杯杜鹃(Rhododendron wardii)等。二战之后,金顿-沃德仍然几次前往缅甸北部和印度东北部的阿萨姆地区采集,并经历了1950年8月15日那场里氏震级高达9.6级的墨脱-察隅大地震。金顿-沃德一生写了25本书记录他的探险经历,其中包括著名的《绿绒蒿的故乡》。可惜,他的绝大多数书都还没有翻译过来。

唉,我已经不想再感慨中国宝贵的生物种质资源的流失了,这话说多了,也便成了陈词滥调。我想到的是,在世界上的960种杜鹃花里,毕竟还有400多种是中国没有的。今天的我们是不是也应该学一学英国这3位“植物猎人”(他们在英国都享有盛誉,傅礼士甚至被写进了给少年儿童看的科普书里),迈出国门,把这些异域的杜鹃花用文明的方式引种回来?

其实这个工作不算太复杂,因为这400多种非国产的杜鹃花,大多数都集中分布在分属于印度尼西亚和巴布亚新几内亚的伊里安岛上。而最近几十年来,不断有西方生物学家深入那里进行生物研究。仅就我所知,美国博物学家、名著《枪炮、病菌与钢铁》的作者贾雷德·戴蒙德(Jared Diamond)就曾在那里研究过鸟类和人类学;而在2008年,还有一支加拿大考察队专门到那里去采集蜘蛛。

可是,我们没有这样的考察队。我们的标本馆中,甚至连东亚邻国朝鲜、韩国、日本的标本都不全,遑论更远的巴布亚新几内亚!在经济腾飞的时候,我们的生物学研究还是如此“积贫积弱”。大国,真的不是一天就能造就的。

打狗打猫的传说

胡同是老北京的一景。老北京胡同的名字,自然也拥有丰富的历史底蕴。

究其词源,“胡同”一名可能是来自蒙古语qudduγ(按照今天的蒙古语发音,可以音译为“呼达格”),本义为“水井”(当然,也有人对此表示怀疑)。因此,“胡同”是蒙古人统治中原百年之间,从蒙古语进入汉语的众多词汇之一。比“胡同”用得更广泛的另一个蒙古语借词是驿站的“站”,这是蒙古语jam (本义为“道路”)的音译。明朝初年,官府发文,全国改“站”为“驿”,以恢复汉语中的古雅名称,但是在老百姓的口语中还是一直用“站”。这样到了现代交通工具传入中国之后,神州大地就只剩下火车站、地铁站、汽车站、公交站,而不再有“驿”了。反倒是在日本,“车站”这个词写成汉字还是“駅”(“驿”的繁体“驛”的日本简化字),读音也是从中古汉语演化而成的eki(えき)。当然,进入蒙古语的汉语借词更多,蒙古语甚至还模仿了汉语构建“幸福”、“和平”之类双音节词的构词法呢。

回头再说老北京的胡同。有些胡同的名字颇为雅致,比如“辟才胡同”、“礼士胡同”、“高义伯胡同”、“烂漫胡同”等,让人觉得充满了举贤任能、义薄云天的热烈气氛。其实它们的本名并非如此。辟才胡同原名劈柴胡同,因为觉得名称不雅,才把“劈柴”改成了谐音的“辟才”。同样,礼士胡同本来是驴市胡同,高义伯胡同本来是狗尾巴胡同,烂漫胡同本来是烂面胡同,都是这样为附庸风雅而改名。其实,劈柴、驴市、狗尾巴、烂面至多是通俗,却很难说是不雅,这些不过就是老百姓平时比较熟悉的词汇而已。现在又有人嫌北京地名“公主坟”晦气、“奶子房”恶俗,也都想改一改,我觉得是多此一举。

台湾也有一些地名,是从乡土地名“雅化”而来的。比如台北东面的基隆,本来叫作“鸡笼”,乡土气十足,可是一旦改成同音的“基隆”,就充满了立业光宗的感觉。台湾岛南边的高雄,本来叫“打狗”,实在是太不够爱护动物了,但改成“高雄”之后,感觉就完全不同了。

然而,在这种简单的感觉差异背后,打狗和高雄这两个地名还有更复杂的历史。

先说“打狗”。传说明朝末年,郑成功进入台湾,为了威慑当地的原住民,从大陆带了两只老虎过去。台湾没有老虎,最大的猫科动物不过是台湾云豹。郑成功满以为这样可以把原住民吓住,谁知两只老虎到了台湾后,一只往北跑,一只往南跑,最后都被原住民活活打死了。往北跑的那只被当成大猫,被打死的地方后来就叫作“打猫”(位于台湾中部的嘉义县);往南跑的那只被当成大狗,被打死的地方就叫做“打狗”。

当然,这只是民间望文生义的附会。根据学者的考察,“打狗”应该是译音,在当地的原住民语言中是指一种带刺的竹子,可以植作绿篱。“打猫”的本义我没有调查,但相信也应该是译音。

那么“打狗”怎么又改成了“高雄”呢?原来,1894年中国在甲午战争中败给日本,次年两国签订《马关条约》,台湾被割让给日本。日本在台湾采取了大量的日化措施,把地名改成日式地名就是其中的一步。“打狗”这个词的发音和日语中的“高雄”(たかお)很像,于是日本人就用“高雄”替换了“打狗”。同样,日本人还用“民雄”(たみお)替换了发音近似的“打猫”。1945年台湾光复之后,这两个日化的地名并未改变,沿用至今。

日本侵占台湾不久,就派出植物学家到台湾采集植物。先后到台湾采集的有牧野富太郎、川上泷弥、早田文藏、佐佐木舜一、工藤祐舜等。在他们采集到的新种中,就有很多是用日化的台湾地名命名的。比如台湾北部有座著名的高山叫作“南湖大山”,用日语罗马字拼写,就是Nankotaizan。很多采自这里的植物新种在被日本植物学家命名时,就用这个词作了种加词。又比如南湖斑叶兰(Goodyera nankoensis)、台湾对叶兰(Listera nankomontana)、南湖柳叶菜(Epilobium nankotaizanense)等。这些名字和“高雄”、“民雄”一样,在其背后正隐现着台湾一部50年的沦陷史。

别了,洛克

在英国三大“植物猎人”先后到中国西南地区采集之后, 1920年,彩云之南又迎来了一位重要的“植物猎人”——约瑟夫·洛克(Joseph F.C. Rock)。

和很多探险家一样,洛克的一生颇具传奇色彩。他本来是奥地利人,1884年生于维也纳。洛克出身贫寒,18岁开始在欧洲各地流浪,21岁又到美国。最终,在1907年,他来到夏威夷定居。凭借惊人的自学本领,他从夏威夷政府的一个植物采集员摇身一变成为夏威夷大学的一名植物学家。此外,他还掌握了包括汉语在内的多门外语。1913年,洛克获得美国国籍。

1920年,洛克辞去夏威夷大学的教职,接受美国农业部的派遣,到缅甸、泰国和印度阿萨姆地区去采集大风子树的标本。其间,他多次进入中国境内,被这里的自然和人文所折服。从1922年起,洛克便把中国选作他唯一的寻梦之地。在云南采集一年之后,美国刊物《国家地理》(就是那本以一个黄色长方形为标志的著名杂志)看中了他,决定为他提供探险所需的经费。就这样,在《国家地理》的资助下,洛克先后到过西藏、四川、甘肃、青海等地,比如以他的名字命名的岷山银莲花(学名Anemonerockii)就采自甘肃南部的岷山山区。

《国家地理》资助洛克的前提条件,是要洛克为该杂志提供探险文章和照片。尽管洛克不是一个好探险家,连山峰的高度都测不准确(他曾经认为青海东南部的阿尼玛卿山比珠穆朗玛峰还高,然而经过后来的实测,阿尼玛卿山要比珠穆朗玛峰低2500米还多),文章也写得不好,脾气又坏,但是他的摄影技术是一流的。更重要的是,他对中国西部这些秀美景色和其中的神秘“原始”人类文化的描述,能够满足美国城市里那些住大房、开汽车的中产阶级的精神需求。鲁迅曾经说过,有的西方人“愿世间人各不相同以增自己旅行的兴趣,到中国看辫子,到日本看木屐,到高丽看笠子,倘若服饰一样,便索然无味了”,虽然尖刻,却是实话。

甚至连洛克自己,一开始也和他之前众多的来华探险家(比如沙俄的普尔热瓦尔斯基、瑞典的斯文·赫定)一样热衷名利。即使他到过的是其他西方人已经到过的地方,也总是大言不惭地声称自己才是第一个到达的白人。然而,在中国居住久了,洛克渐渐地真正热爱起这里的风景和这里的人民。他非常佩服云南丽江的纳西人的生活方式,赞叹魅力无穷的东巴文化。于是,他向《国家地理》提出请求,要求资助他对纳西东巴文献的研究,可是《国家地理》对此却完全不感兴趣,拒绝了洛克的要求。

恰恰在这个时候,洛克已经为美国的植物学研究机构采够了他们所需的标本,于是美国农业部也果断地解除了和洛克的合约,抛弃了这个走火入魔的怪人。这样,到了20世纪30年代初,洛克的两个主要收入来源便完全断绝。资本主义社会的冷酷无情,使洛克不准备再回到美国。他变卖了全部家产,带上所有积蓄到云南丽江卜居。从此,洛克不再关心植物学,而是成为一位专职的人类学家。在纳西文化的熏染之下,洛克再也没有了不可一世的白人中心主义思想,而是成为一位虔诚的文化相对主义者和和平主义者。他尖锐地反对西方传教士在云南传教,甚至如此夸赞恪守民族传统文化的纳西人:“纳西是一个温良谦和的民族,具有比大多数白种人更高的道德标准。”

时间就这样流逝到了1949年,红色政权的狂飙即将席卷彩云之南。洛克虽然为少数民族即将赢得解放而高兴,但非常清楚自己已经不可能在这里继续居住了。这年7月,洛克坐上美国专门派来的飞机离开丽江。从此,他告别了断断续续生活了27年之久的中国,回到了美国夏威夷。

晚年的洛克经济条件不太好。为了能让自己研究纳西文化的专著出版,他不得不变卖了自己亲手收集的数千卷东巴经书。当他病重的时候,终日思念的还是丽江,以及那绚烂的纳西文化。他在给友人的信中写道:“如果一切顺利的话,我会重返丽江完成我的工作……我宁愿死在那风景优美的山上,也不愿孤独地呆在四面白壁的病房里等待上帝的召唤。”然而,他的愿望再也没有实现的可能了。1962年12月5日,一世漂泊、终身未婚的洛克在夏威夷去世,结束了他孤独的一生。

50年过去了。今天的丽江已经成了历史文化名城,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为世界文化遗产。无数中国自己的中产阶级(或者叫“小资”)慕名前来,在看到已经因商业化而变味的古城之后,又半是满足、半是抱怨地匆匆离去。洛克对纳西文化的研究,也已经得到了学界的承认。事实上,他通过辛勤的观察,把许多后来在“文革”期间毁灭的纳西文化的原貌记录了下来,仅这一点就价值无限。2009年,夏威夷大学宣布,将洛克一手创建的夏威夷大学植物标本馆命名为“洛克植物标本馆”。2011年,“左手哲学,右手花草”的北京大学哲学系教授刘华杰专门前往夏威夷,瞻仰洛克的故居,在温煦的海风中寻找洛克留下的传说。

我如果是洛克,一定会感到欣慰。

西藏往事

我在中国科学院植物研究所求学期间,研究的题目是西藏植物采集史。之所以选择西藏,一个重要原因在于这里是西方植物采集家相对来说到得比较少的地方。环境恶劣,加上政治封闭,使得连普尔热瓦尔斯基这样蛮横的探险家都无法深入考察,只能在这片神秘土地的边缘匆匆掠过。直到1951年西藏和平解放的时候,西藏广大的内陆地区还是植物采集家从未到过的处女地。正因为有这样的基础,西藏的植物采集才能够成为一场由中国植物学家唱主角的历史剧。

然而,细考起来,我们会发现,仍然还是有很多的西方“植物猎人”曾经到过这里。他们的活动和西藏那段波诡云谲的历史相始终。

从18世纪开始,西藏外围的一些清朝藩属之地(如尼泊尔、锡金、不丹)就陆续遭到西方殖民者的蚕食。首先是18世纪中叶英国东印度公司控制了印度恒河和布拉马普特拉河下游的孟加拉平原地区,并进一步取代莫卧儿帝国控制了印度其他地区。1774年,东印度公司雇员波格尔(G. Bogle)经不丹进入日喀则,这是英国势力第一次进入西藏地区活动。1814年英国向尼泊尔发动战争,使尼泊尔在1816年被迫签订和约,割让了西部大片土地,英国势力由此便同西藏直接为邻。这样到鸦片战争发动前后,西藏的西部和南部边境已经被英国势力包围,尼泊尔、锡金虽然名义上独立,但都被英国控制。

据学者考证,第一个进入西藏采集的植物学家是英国的约瑟夫·虎克(Joseph D. Hooker,他是达尔文的好友),时间在1848年。他是从锡金进入西藏一隅采集植物标本的。

19世纪70年代以后,清政府的政治危机加深,而英国势力对西藏的渗透也愈加深入。在19世纪80年代,英国成功地挑拨了统治西藏的达赖和班禅两大系统之间的关系。1888年,英国在西藏和锡金交界的隆吐山发动战争;1890年中英议和,签订《中英会议藏印条约》,不仅使锡金正式和中国脱离关系,而且割让了后藏不少土地。从此西藏上层对清政府开始产生不满情绪。3年后,中英又签订《中英会议藏印续约》。

据考证,英国军官鲍尔(H. Bower)和医生索罗尔德(W.G. Thorold)是最早到达拉萨的植物采集家,他们于1891年从克什米尔进入西藏,经过位于藏西的西藏第二大咸水湖色林错到达拉萨,再取道昌都出藏。放在今天,这也是极好的一条“西藏游”线路。1896年,两位英国军官威尔比(M.S. Wellby)和马尔科姆(N. Malcolm)更是横穿了藏北无人区。虽然他们不是最早横穿藏北无人区的西方探险家,却是最早在那里采集植物标本的人。

进入20世纪,英国更是悍然发动侵藏战争,在1904年攻占江孜,进抵拉萨。侵略者迫使西藏上层僧侣绕开中央政府,直接与他们签订了《拉萨条约》。1906年,英国强迫清政府在承认《拉萨条约》之余,又签订《中英新订藏印条约》,1908年又签订《中英修订藏印通商章程》。至此,英国势力完全进入西藏地区。

英国人拉德洛(F. Ludlow)就是在这个时期进入西藏采集的探险家之一。由他率领的考察队于1930年-1949年间在西藏东南部植被条件较好的地区采集了大量标本。这些标本质量很好,很多至今还未得到清理研究。珍贵美丽的波密杓兰,就以他的姓氏命名为Cypripedium ludlowii。

产于中国北方的大花杓兰,是波密杓兰的近亲。杓兰的“杓”字,音义均与“勺”字同,按《现代汉语词典》,它是“勺”的异体字,但是在生物学界,“杓”字用得十分广泛,比如动物学界也有“杓鹬”之名。是否应该修改异体字规范,允许在生物名称中保留“杓”字呢?

后记

我从小就对事物的名字显现出深厚的兴趣。小学一年级暑假的时候,我随母亲从太原去她的河北老家。返回太原的时候,我们坐的是天津西到太原的一趟慢车。因为全程都是白天,我把经过的每一个车站的名字都记了下来。回家之后在纸上画出示意图,让全家人又惊又喜。上初中的时候,我迷上了天文学,对中国星名非常感兴趣,于是把上海辞书出版社的《简明天文学辞典》中的中国星名词条全部摘抄下来,录入电脑。上高中的时候,我一度每天都去学校图书馆阅览室翻阅《中国大百科全书·化学卷》,把里面收录的有机化合物的名字、化学式、结构图都抄录到一个本子上。甚至我在大四的时候,之所以跨专业考了历史地理学的研究生,一个原因也是因为我能背下全中国的县级行政区划名称。这样,你就不难理解为什么我现在会从事植物名称的研究工作了。

2009年,京城一本名为《新知客》的科普杂志的主编范致行找到我,希望我为他们杂志撰写专栏,每篇字数在700字左右。因为文章题材不限,我自然而然地就想到可以写一写植物名称的由来。于是我开始在这本杂志上发表“植物之名”系列科普小品文,前后一共有15篇——第一篇是《中国槐还是日本槐?》,最后一篇是《被骂杀和捧杀的西红柿》。可惜,后来《新知客》停刊了,范致行改而去做一本商业性的科技杂志,这折射了中国科普事业的窘境。

2012年5月,人民邮电出版社的毕颖老师找到我,希望我能为他们写一本书。我把上述在《新知客》上发表的文章打包给她发过去,她看了之后觉得不错。于是,我对这些文章做了修改扩充,又另外写了几十篇,这样就写成了这本专门关注植物名称(不管是学名还是汉语名)的小书——这也是我的第一本独著的科普书。

本书中还有3篇文章已经在其他地方发表过。《最爱吃柑橘》于2008年1月发表在《新京报·新知周刊》上;《中国南北的断肠草》和《竹藤与人类文明共舞》于2012年发表在《环境与生活》杂志上。我要感谢这两份报刊向我约稿的责编徐来和郑挺颖,特别是徐来。2007年夏,我在网上写了一些科普文章,承蒙徐来赏识,其中几篇得以在《新京报·新知周刊》上发表,后来应他之邀,我又为《新知周刊》写了更多文章。这是我的科普创作生涯的正式开始。可惜,《新知周刊》后来也停刊了,徐来离开《新京报》到了果壳网,继续从事他所热爱的科普事业。我想将来如果写中国科普史,徐来一定是个重要人物。

我在这本书里引用了大量的文史知识和各种语言知识,也许这会让一些朋友误以为我的学问有多渊博。为此我要赶紧澄清一下:在写这本书时,我是耗尽全力的,脑子里的文史知识几乎全都“榨”到文字里面了,所以你在书中看到的各种引经据典,基本算是我上大学以来多年积攒的全部文史底子,除此之外略无遗类。我常常担忧地想,接下来要用几年时间,才能重新积累起足够的知识,能够让我写出第二本这样的书呢?我的外语水平也不高,很多语言不过是掌握了一点皮毛而已——当然,语言学爱好者都知道,这些皮毛的确足以给人造成“精通多门外语”的错觉。

感谢刘冰为此书提供了精美的植物照片。我在书中已经提到,我和刘冰正在为全世界植物的属拟定汉语名称,这个工作预计将在三四年内完成。在此之前,我会出版一本名为《植物学名的发音和解释》的专著。感兴趣的朋友可以关注一下我们的工作。

感谢刘华杰老师提供了洛克的照片。我对于博物学的认知,几乎都来自于刘华杰老师的各种专著、科普书和论文。感谢北京大学科史哲中心的蒋澈同学对书稿提出了重要的修改意见。

感谢妻子李佳在本书写作过程中对我的种种鼓励和鞭策。

最后,我把这本书献给女儿刘禹簬。你的名字中也有一个表示植物的字,意思是能做箭的大竹子。希望你长大之后,也会喜欢植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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